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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联合发布 关于互联网化学药品公告

  公安部、工信部、工商总局、安监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互联网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信息管理的公告》,以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易制毒化学品信息监管,有效防范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非法销售易制毒化学品,净化网络环境。

 

  公告要求严格互联网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信息发布的准入制度。任何单位在互联网上发布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信息,应当具有工商营业执照、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等资质材料。

 

  禁止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信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信息。 近年来,互联网已成为不法分子发布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信息、联络毒品交易和传播制毒工艺的重要平台,给我国禁毒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此次公安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公告,是深入开展“2010禁毒严打整治行动”的又一重要举措,将对净化网络环境、有效遏制网上走私贩卖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活动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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