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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药监局推进药品打假协作机制

  近年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以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积极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药品打假治劣协作机制,大力构建药品区域打假协作网络,营造规范有序的区域药品市场环境。

 

  1.积极参加泛珠三角九省区食品药品监管合作联席会和华东“7+1”药品监督稽查联防协作区会议等省际年会。积极参与、健全泛珠三角九省区食品药品监管联席会议、联络员协调、合作进展情况报告、信息沟通、案件协查联动、检验结果互认等制度

 

  在药品监督稽查、药品检验、药品监管、信息合作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促进了泛珠三角区域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科学发展,营造了区域内医药产业合作与发展的良好环境。2008年5月与华东七省一市共同签订了《药品监督稽查联防协作区协议》,建立和完善泛珠江和华东七省一市跨省市区域联防协作机制,在更高的平台上加强药品稽查协作,推进联合打假。

 

  2.成立七省一市药品稽查联防协作区,制定并出台“7+1”药品监督稽查联防协作区联络员制度,初步建立了七省一市药品监督稽查联防协作体系。同时,将药品协查机制由省局级扩展到设区市局,提高省市间案件查处的工作效率。

 

  3.召开浙闽赣皖毗邻五市、龙梅赣三地市2010年食品药品监管协作年会,就各地工作进行交流,并提出要扩大协作领域,在提供药品标准、配合核查打假、通报药品检验信息等工作上进行合作;加强信息共享,建立药品质量信息交换中心和区域药品稽查、抽验信息共享平台,推进监督稽查信息资源共享。

 

  加大合作深度、广度和工作力度,建立协调、合作、交流、互动的区域联防机制,及时交换相关案件信息;制度定解决资源共享制度、例会制度、案件协查制度等若干重大问题的准则,加强对重点区域、案件多发部位的联防联治,形成有效、有力的区域稽查联防协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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