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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达到基药电子监管的各项要求

  福建省泉州市充分把握该省作为全国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试点的有利契机,率先实现药品批发企业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

 

  该市经营基本药物的44家批发企业和1家非法人分支机构全力加快自身软硬件建设,顺利达到了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的各项要求,现已全部入网并能实现基本药物电子监管。


  今年以来,泉州市本着“先行先试、当好试点”的理念,确保“三到位”,积极推进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的开展: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把基本药物电子监管作为重心工作部署,精心安排,确保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二是宣传培训到位。多次组织企业法人、负责人、网络管理员等人员参加会议和培训,对药品电子监管网的监管原理、药品电子监管网客户端操作方法等内容进行培训,并明确企业工作责任和完成时限,实行对点帮扶指导。


  三是督查落实到位。

 

  为更好地进行基本药物监管,该市将继续做好药品电子监管网的入网管理、企业信息、药品信息等基础数据的维护,并对药品数量和流向进行实时监控。

 

  加强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配送行为和基本药物质量的监督,加大基本药物日常监管力度和频次,建立基本药物配送企业档案和日常监管工作档案,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基本药物监督抽验力度,进行全品种覆盖抽验,确保基本药物在流通使用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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