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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促明年药品流通监管工作上新台

  

  江苏省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力推三项举措,促使明年药品流通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进一步加强药品流通监管工作。三项举措分别是:

 


  一、进一步规范目前零售药店的销售行为

 


  充分发挥市医药质量协会的牵头组织作用,从会员单位开始,以自律促规范,通过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在认证、跟踪监管过程中检查零售药店的销售行为,发现有不规范销售行为的,作为缺陷项目,督促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理。

 

 

  二、严格按要求实施处方药凭处方销售

 


  结合GSP认证检查及跟踪检查,对于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品的行为,按缺陷项目,要求零售药店限期整改;试点开展处方药销售时药师指纹确认;通过监督检查、专项检查等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于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三、采取监管措施,确保药学技术人员在岗

 


  通过严把准入关,按标准做好零售药店药学技术人员配备;结合药品GSP认证、质量负责人变更等工作,强化执业药师、从业药师的注册工作,确保其注册到位。

 


  进一步试点推进计算机远程监管系统,对辖区内零售药店药师在岗情况指纹考勤;通过监管检查、专项检查等,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并对营业时间药师不在岗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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