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行业分析 > 12种假药“遭”食药监局公布 患者勿购买

12种假药“遭”食药监局公布 患者勿购买

  食药监局要求查处“诺康舒眠宁”等十二种假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患者不要购买下述产品,避免贻误诊治,危害身体健康。同时提醒患者去正规有资质的药店或医疗机构购买药品;查询药品是否经过批准注册应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查询。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报告,反映在市场上有以伪造的医疗机构或研究机构的名义,违法宣传销售宣称具有治疗疾病功能的产品。经核实,报告反映的产品均为未经批准注册的假药,具体产品情况如下:

  
  一、假药产品名称:“诺康舒眠宁”,标示研制单位名称:“中国中医药(国际)精神病医学研究总院”。

  
  二、产品名称:“辉瑞健脑回春丹”,标示研制单位名称:“中国科学院脑病研究中心”。

  
  三、产品名称:“宜康活力胶囊”,标示研制单位名称:“北京糖尿病研究所”、“中国生物科学制药有限公司”。

  
  四、产品名称:“舒络疝立消”,标示研制单位名称:“中华国际疝病治疗中心”、“中华国际疝病(京)治疗中心”。

  
  五、假药产品名称:“安神解郁养心胶囊”,标示研制单位名称:“北京中医药研究总院”、“北京巨仁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产品名称:“清脑清血清肝降压胶囊”,标示研制单位名称:“中国中医学会高血压专研中心”。

  
  七、产品名称:“拜耳??愈压宁”,标示研制单位名称:“中国(国际)中医药高血压研究总院”。

  
  八、产品名称:“拜耳?胰康王”、“红星一号胶囊”、“奥邦?生胰肽”、“奥邦?生胰素”、“诺尔?骨肽”,标示研制单位名称: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糖尿病专研院”、“中国(国际)中医药糖尿病研究总院”、“中国(国际)中医药糖尿病联合会”、“北京东城区东单同芝堂大药房”、“首都协和医学院骨病专科”、“中国国际红十字会总会糖尿病救助中心”、“中科院糖尿病研究中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加强辖区药品市场监督检查,发现上述产品,依法严肃查处;涉嫌刑事犯罪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