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行业分析 > 药品价格新思路 价格杠杆引产业发展

药品价格新思路 价格杠杆引产业发展

  发改委希望对医保药物品种新一轮的价格梳理,重新理顺药品价格管理思路和方式,通过价格杠杆引导中国医药产业有序发展。8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调整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等药品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从9月1日起降低部分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等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共涉及82个品种、400多个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为14%。

   
  本次药品价格调整主要涉及部分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药品,包括独家品种和统一定价品种两部分。据介绍,这3类产品在以往价格调整中并没有进行过统一的调整;而在此之前的3月份,国家发改委已经发布了针对主要用于治疗感染和心血管疾病的抗生素和循环系统类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价格调整方案是在开展成本价格调查、专家评审和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

   
  有专家表示,过去国家药品价格调整的领域主要集中在心血管、抗感染、消化系统、中药、抗肿瘤和精神类用药,而这几大类药物占了医院用药金额超过60%的份额,因此在新一轮药品价格调控中仍将是重点范围。也有分析机构预测,发改委将继续公布其它种类药物的新参考价,包括肿瘤类、血液系统类、肠胃类和呼吸系统类等。

 
  这将是国家未来药品价格管理的主要思路之一。此前发布的《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就明确提出,政府制定药品价格原则上按照通用名称制定统一价格,已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价格,与统一指导价有较大价差的,要加大调整力度,逐步缩小价差;同时,国家正在征求意见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在制定思路上,也取消了“原研药”的概念,并强调对专利过期药要逐步加大统一定价的力度。

   
  从影响来看,缩小原研药与仿制药的价格差距,触动最大的就是国内目前在医院市场销量非常好的合资或外资原研药生产企业。对于本次药品降价,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RDPAC)及时回应表示,RDPAC支持国家发改委为逐步理顺药品价格关系、降低居民医疗负担、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所采取的各项改革尝试,也赞同发改委逐步分阶段缩小原研药与仿制药价差的想法。


  但其认为,以仿制药作为价格调整基础的前提是二者具有相同的质量和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生物等效性。RDPAC政府事务和媒体沟通总监左玉增表示,无论是原研药生产企业还是仿制药生产企业,在确保药品质量方面的努力都应该能够得到政策的激励和认可。

  
  而对于业界的担心,干荣富提醒,本轮药品价格调整并不会对市场和行业产生太大的影响。干荣富认为,本次价格调整的领域都是市场用药金额占比较小的类别,同时国家在调整幅度的制定上,考虑了药品临床使用情况、日均费用等因素,包括进口、合资和国产产品在内,并不会动辄30%的大幅度调整,而公布的结果也体现了这一点。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