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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价格再降 风险谁来担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从9月1日起降低部分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等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共涉及82个品种、400多个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为14%。此次降价共降低单独定价品规96种,其中,外资及合资企业占75种,内资企业占21种。


  此次降价取消了原诺和诺德公司生产的重组人生长激素注射剂、英国罗素有限公司生产的孕三烯酮胶囊、拜耳公司生产的氯膦酸二钠片剂和辉瑞公司生产的尼麦角林注射剂等产品单独定价的价格;由于停止生产销售,取消了阿米三嗪萝巴新的统一定价和单独定价的价格。

  
  我们对单独定价部分涉及到的上市公司品种,做了分析后发现,本次价格降幅一般在6-15%左右。各地相关品种中标价一般都低于本次制定的最高零售价,因而虽然降价压力存在,但对企业实体的影响比较有限。对于一些省招标价高于最高零售价的品种,估计会调整中标价格,以符合此次降价通知规定。

  
  延续之前观点,认为国家对药品降价将呈现常态化,但医药行业长期增长趋势不会改变。由于各地中标价普遍低于最高零售价,短期对企业实体的影响不大,医药企业依然能够维持相对合理的利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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