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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数量限定不放宽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将于9月出台,对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数量的限定不会放宽;同时有观点认为,此政策也是为了推进医药分开而在抗菌药物领域进行的试点。“按进度,新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下简称新《办法》)将在9月份正式下发。”在8月6日召开的中国医院药学论坛上,卫生部医政司医疗服务管理处马旭东明确指出。

   
  在国务院法制办8月5日公布的新征求意见稿中,由于没有提到“三级医院50种,二级医院35种”的具体限制指标,令不少企业感觉松了一口气,甚至认为,卫生部并不打算将限用令进行到底,这“对行业负面影响小于预期”。

   
  不过,事实并非如此。从目前看来,新《办法》并不会像很多人认为的那样有所松动。“新《办法》是法规性文件,不能频繁更改,对于数量和品规,更不会体现在文件里,但并不是不提出这个指标就不再执行了。”马旭东强调,随后卫生部就会公布具体的2011年整治方案和规范的细则,其中,对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数量的限定,仍然是三级医院50种、二级医院35种,不会放宽。   
   
  毋容置疑,对于医院使用抗生素的种类和数量进行严格限制,将成为未来抗菌药物管理的常态。其实对于抗生素品种和数量的限制,“这样的管理方式一直都有,”马旭东介绍:“卫生部早在2004年10月就出台过《抗菌药物使用指导原则》,但近年来,细菌耐药性问题仍日趋严重,尤其是去年超级细菌问题出现后,临床更加迫切要求新的限制规范尽快出台。”

  
  有业内人士甚至认为:“50/35种只是阶段性目标,随着抗菌药物整治的深入,品种数量的限制还会更紧。以喹诺酮为例,我国使用的品种数量多达20种,而美国只有6种。据有关方面测算,2010年,全国抗生素市场已经超过800亿元,其中绝大部分为处方药,是医院用药的支柱。同时,高价抗生素销售的巨大利润空间,使一些医生受利益驱使而滥开抗生素,企业也从中获益。


  这次抗菌药物限用不仅仅是为了防止“日后无药可用”的尴尬局面,也是为了推进医药分开而在抗菌药物领域进行的试点,因此,卫生部对该制度的推进十分重视。近日,卫生部医政司对福建、安徽、陕西等多个省市的10家医院检查落实抗菌药物管理的情况时,发现很多医院在购销和处方方面都存在问题。

  
  谈到此次调研的情况,用马旭东的话说就是“受到各方面的压力,大部分医院抗菌药物管理情况并不理想”。如南方某家医院虽执行“50、35”的两项指标,采购目录也只有48种抗生素,但却每隔3个月就调整一次目录名单,这样一年下来,各类抗生素将轮流坐庄,加起来有100多种,根本起不到限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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