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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品类调整根据百姓需要就该保留

  清热解毒口服液、复方感冒灵颗粒、藿香正气口服液、小青龙颗粒、消栓通络片、健胃消食片…重庆市物价局此前出台的文件,下调了44种中成药的最高零售价格,其中不乏品牌企业的优质优价产品。据悉,部分品种降价幅度较大,致使药店不得不适度控制采购量,对店内品类进行调整。对此,有研究者指出,目前原料价格上涨、药店零售价格受限固然是药店进行品类调整的原因之一,但调整的方向归根结底还是在于自身定位。

  
  对于重庆这次降价令,当地一连锁药店负责人坦言,会随之调整产品体系,部分消费者有需求的品类除外。重庆桐君阁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陈桂林也持类似态度,他表示,即使最高零售价下调,药店品类调整“也得针对各品种的具体情况进行,老百姓有需要的就该保留。”

   
  当然,连锁门店出于自身的生存发展考虑,也必须平衡顾客需求和利润两者的关系。针对一位品类管理研究者提出的,大型药店可以参考国外经验,力求上架销量比较大的知名品牌,比如在某个类别里保持在前3位的品牌,药店经营者就提出了不同意见。陈桂林认为,目前毛利因素在药店品类管理中依然占据重要地位,盲目首推前3位的办法并不可取。“以感冒类用药为例,排名前列的基本都是广告产品,门店销售自然会有所考虑。”换言之,广告产品大多毛利偏低,药店不得不考虑毛利问题。

   
  重庆的降价令并非孤例,不少地区都有类似举措。而全国范围的药品零售价下调,也在8月4日有了新动作。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从9月1日起降低部分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等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共涉及82个品种、400多个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为14%。

   
  对药店产生影响的不只降价令,还有趋势渐成的基层医疗服务和基本药物制度。SFDA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数据显示,药店零售终端市场的增幅下滑,零售业的扩张速度减缓,门店增长明显下降,门店间的竞争达到白热化。与此同时,第三终端在政策引导下,门诊人数增加,对医院终端、药店零售终端的分流作用进一步加大。


  尽管在部分连锁药店经营者看来,眼下不时冒出的“××药店与××药企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消息宣传成分比实际效用浓。但从近年药店和企业的动作来看,这一趋势已日渐明朗。据了解,不少连锁药店高层都持类似态度。有地方性连锁药店将与品牌企业合作的模式分为深度、中度和普通3个不同层次,建立以商品主推为中心的厂商合作盈利模式。该药店有关负责人透露,其中普通合作一般是针对终端支持能力比较弱、维价能力弱的品牌企业,以低价赢口碑。在中度合作层面,企业通过流通渠道供货,药店进行有条件的市场维护,通过终端营销等方式带动销量。


  深度合作细分为三类:对一线企业的一线产品,药店愿意跟品牌企业一起维价,把整体毛利额作为主要考虑因素;独家直供销售的异形规格产品,由于毛利相对高,药店将把其作为主推品种;二线产品,毛利偏高,可借一线产品的品牌力,大力开拓终端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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