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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加成取消 强化政府投入责任

  在日前召开的江苏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该省确定了14家县级公立医院作为试点,开展综合改革,并正式出台一揽子指导性意见,其中最引人瞩目的莫过于取消15%药品加成。其实,在江苏确定14家县级公立医院试点取消药品加成之前,国内不少地方已有零星尝试。在2008年就取消了医院15%药品加成的陕西子长县,其改革路径就是强化政府投入责任。

   
  而从江苏省7月印发的《江苏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中,可发现该省计划推行的县级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也多次强调政府投入责任。《意见》要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县级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专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对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紧急救治、救灾、支援基层等公共服务经费。并且逐步建立财政补助稳定增长机制,增幅不低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


  同时探索化解县级公立医院债务的有效方法。而省财政则要加大对经济薄弱地区试点医院的财政转移支付,支持县级公立医院在基础设施建设、大型设备配置、人才引进培养、医疗技术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尤其是《意见》中“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改变依赖药品销售收入维持运转的局面,扭转‘以药补医’机制”一句,更是被外界视为江苏省有计划地把试点中的取消药品加成逐步进行推广。

   
  在江苏此次试点改革中也可嗅到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计划。《意见》提出,将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在控制县级公立医院均次医药费用、业务总收入增长幅度的前提下,合理调整护理和部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收费项目,降低部分大型检查项目、高值耗材收费标准。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或意味着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收费项目可能有较大幅度的调整。

   
  与医疗卫生改革研究者们的热切程度相比,药企对此次江苏试水则更多抱旁观姿态。山东一药企的普药部经理了解情况后,向采访人员表示,由于取消药品加成并非针对个别品种,对公司产品和所有竞品都一致对待,“相当于在同一起跑线上,这种一刀切的政策不会对销售产生太大影响。”

   
  多位接受采访的业内人士均认为,取消药品加成,更多影响的是医院本身的利润,改变医院收入来源的比例,企业对应的营销策略在短期内不会就此进行太多变动。“取消加成并非要求企业把药品价格降低,企业目前的销售价格已包含所需的一切费用,因此取消加成对药企方面的价格不会有影响。”一位受访人士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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