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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开展药品经营质量安全检查

  为深入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全州基本药物、高风险类药品为重点的药品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管,规范药品经营、生产行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基本药物和高风险类药品及药品经营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州局领导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纳入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整体工作中,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明确工作目标,建立长效机制。通过专项检查,切实提高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药品GSP的自觉性,强化企业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管理意识,提高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在分析辖区药品监管形势、总结监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完善监管工作措施和制度,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

  
  三是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质量。按照专项检查的要求,对药品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企业法人或负责人亲自汇报工作情况,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必须全过程参加检查,检查结束后,检查组现场认真填写《药品经营企业专项检查报告表》。对不符合GSP和相关管理要求的,及时向被检查企业书面反馈检查情况,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并及时上报整改措施。

  
  四是加强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有效。加强对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跟踪检查,按照检查报告表逐一落实存在问题项目的整改情况,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未及时整改的单位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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