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政策法规 > 湖北提出药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湖北提出药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2011年9月1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全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总结今年前8个月的工作,提出近期药品安全监管十项重点工作。

  
  一是完善监管机制,按照体制改革的要求,药品安全监管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


  二是大力推进新版药品GMP实施,要继续做好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引导企业按时完成GMP改造和认证工作。


  三是加大对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和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全省药品生产质量。


  四是分类别做好药品GMP认证证书延期监督检查,确保过渡时期GMP认证质量。


  五是加大药品GMP飞行检查工作力度,严肃查出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六是强化对特殊药品的电子监管和购销管理,杜绝流弊事件,完成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


  七是对药品生产许可证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许可证管理。


  八是组织开展对医疗机构制剂生产质量的抽查,提升制剂生产管理水平。


  九是开展GCP、GLP及接受境外委托加工药品的专项检查。


  十是做好台湾周有关工作。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