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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新版《办法》“开班”

  2011年9月4-6日,由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测与评价中心承办的新修订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培训班在兰州市举办。全省14个市州和甘肃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人员参加培训。

  
  开班式上,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指出,通过几年的努力,全省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新办法的颁布实施,对做好药品安全监测工作是一个很好的机遇,也给监测与评价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药品安全性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监测部门要切实加强机构建设,不断提高监测能力和水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要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按照《办法》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做出贡献。

  
  培训班邀请了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及省内外从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专家授课,分别从《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修订要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条文释义,药品生产企业在不良反应监测中的责任,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撰写规范,死亡病例、群体事件的报告与处置,医疗机构如何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填写要求及示例等7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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