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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四个提高”构建药品监管新体系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渝北区分局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在总结经验,分析食品药品监管发展面临形势的基础上,不断加强机关文化建设,提高监管效能,以“改革创新”为突破口,建立“突出一个中心,抓住两个重点,加大三个力度,达到四个提高”的“1234”工作机制,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

  
  一是突出一个中心。即突出以“把好关口,净化市场”为中心,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各环节责任,提高企业自律意识,做到“执政为民,服务于民”,致力于改善辖区内居民饮食用药环境,全面提高安全度,保质保量地完成市局和区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是抓住两个重点。即抓住规范管理和优化服务两个重点,做到在优化服务中规范管理,在规范管理中优化服务。第一,全面落实环节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将优质服务贯穿整个审批业务之中,使服务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建立起服务管理长效机制。第二,本着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着力在改善服务环境,拓展服务渠道,提高服务水平上下功夫,在优质服务上求突破,见成效。通过开设电话语音、短信提醒、网站查询等服务措施,加快分局电子政务建设步伐,使群众享受到现代化的高效服务。第三,围绕“管理制度化、执法程序化、办事公开化、工作标准化”的目标,制定了党务、政务、业务工作等有关规章制度,全局上下的管理意识、管理水平和管理效能明显提高,有效地促进了分局各项工作开展。

  
  三是加大三个力度。即加大规范管理工作的落实力度,加大干部队伍的执行力度,加大食品药品的监管力度。第一,建立完善目标考核制度、督办通报制度、定期检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权责明晰,利于考核,便于追究,科学量化的效能考核长效机制,通过目标效能考核,对工作进行全程督查督办,跟踪问效问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第二,建立食品药品“区域化、网络化”管理格局。通过率先在镇街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建立委托执法机制,同时建立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机制,杜绝互相推诿,难以尽责的现象,做到“监管无空白、监管无死角”。同时,建立巡查制度,明确巡查范围、巡查人数、巡查频次,杜绝监管走过场。

  
  四是达到四个提高。即队伍素质明显提高,整体形象明显提高,药品监管水平明显提高,居民饮食用药信任指数明显提高。


  首先,通过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不定期开展学习讨论会、经验交流会等方式,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业务能力有了明显提高,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有了明显增强,有力推动工作的开展。


  其次,为维护法律尊严,提升执法队伍形象,下发统一着装规定,通过规范着装,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感、集体荣誉感,在群众中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良好形象。最后,通过食品药品“百日大整顿”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建立食品药品监管长效机制,防止违法违规行为死灰复燃,大幅度改善了辖区内居民的饮食用药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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