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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药品监管机制进一步“跨越”

  近年来,浙江省杭州市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大局,按照标本兼治、多管齐下的要求,着力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增强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

   
  一是完善沟通协作机制。在华东七省市、河南省签署的《“7+1”药品监督稽查联防协作区协议》框架下,与邻省、省内城市建立药品稽查联防制度,强化区域联动。发挥食安办平台作用,建立食品安全例会、信息通报及联合发布、联合执法等制度,共同研判安全形势、商定治理对策、采取集中行动。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设置公安联络室建立联合办案长期合作机制。构建与现行体制相适应的“大稽查”格局和工作机制,强化基层稽查力量建设。不断完善监检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技术监督支撑作用。

   
  二是完善责任落实机制。继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市政府综合考评内容和市、县、乡三级政府考核目标。探索建立了“3+X+1”监管模式[即以食品生产经营主为第一责任人,以区县(市)、街道、社区为区域管理的“块”,通过规划、环保、农业、质监、工商、卫生、贸易、执法、食品药品监督等X个主要职能部门“条”共同参与的监管模式],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在注射剂和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全面实施质量受权人制度。对监测评价合格率偏低的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和戒勉约谈制度。

   
  三是强化社会参与机制。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向检查、视察食品药品企业,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组织开展结对共建食品药品安全社区活动,深入基层倾听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对待,积极整改,确保落实。建立“市民日”制度,听取行风效能监督员、社区干部和市民的意见建议。建立志愿者服务活动常态化互动机制,与新闻媒体建立互动渠道,及时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正确引导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建立举报互动合作机制,充分调动投诉举报积极性。

   
  四是建立示范引领机制。组织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小餐饮店、小食品加工厂等“八小”行业示范街(社区)建设,稳步扩大示范创建覆盖面。积极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巩固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并向农村延伸。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巩固深化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着手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

   
  五是完善诚信自律机制。通过企业创建、市县联动、部门协作、协会推动、第三方评级和社会群众参与等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并实行动态跟踪评价,确保试点企业管理有制度、产品有标准标准化、操作有程序、过程有记录、信息可追踪。在食品流通领域积极探索推行“一票通”制度。推行餐饮店食品卫生检查公示“笑脸计划”,实行食品卫生监督公示。


  六是强化应急管理机制。围绕“建机制、定制度、抓培训、早预防”的工作思路,全面架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培训,建立健全市、县两级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监测预警网络。推行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常态化管理模式,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着力强化技术支撑,加快推行食品药品快检方法,在第一时间做到人员、措施、信息发布3个到位。

 
  七是探索风险预警机制。按照企业自检、部门抽检、综合评价“三位一体”的检测体系,落实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检测评价制度。运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时监管系统及药品不良反应预警操作平台,组建区、县(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站。对药品生产经营的关键环节试行实时监控,对药品使用中发生不良反应加强预警分析。组织召开药品质量风险管理研讨会,要求驻厂监督员对企业生产品种开展风险评估,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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