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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中药饮片经营环节来“监督员”

  2011年8月23日至9月8日,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晋中、长治、晋城、阳泉、太原等地、市药品批发企业中药饮片经营环节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中药饮片的购销渠道、包装、质量、储藏保管相关设备和措施等情况。

  
  检查结果表明:各经营单位证照齐全,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中药饮片购、销、存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向通过GMP认证的饮片生产企业或有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中药饮片,并能索取盖有供货方原印章的证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以及销售人员的资质证明等。存贮场所宽敞整洁,并设有空调、温湿度计等保障饮片质量的设备和设施,能按时做好记录,依药用部位分类规范摆放。


  中药饮片均采用小包装,每个包装上贴有标签,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等项内容,大部分中药饮片外观性状正常,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要求,虫蛀、发霉、变色等变异现象较少。

  
  该局还对中药饮片经营单位存在部分标签使用习惯用名、存在明显的掺杂使假和虫蛀、霉变等情况,现场下发了整改文书,要求限时达到整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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