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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专项行动扫“二四”

  日前,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结合福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联合下达了“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继续深化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把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三品一械”(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专项行动作为“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全省“排查整治突出问题、服务保障跨越发展”的统一部署。

  
  “方案”确定的工作重点:一是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三品一械”地下作坊。在药品整治方面:把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血液制品、疫苗和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等地下作坊作为整治的重点。在保健食品整治方面:重点查处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脂、辅助降血糖、辅助降血压产品中添加违禁物质、化学药物的违法行为。在化妆品整治方面:重点查处美白类产品、染发类产品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在医疗器械整治方面:重点开展对义齿生产企业和一次性注射器生产企业的检查。

  
  二是严厉打击销售假劣“三品一械”和非法收购药品的违法行为。重点加大对血液制品、疫苗、降糖产品、减肥产品、植入性骨科器材、义齿、一次性注射器的监督检查,依法对生产、经营、使用假劣“三品一械”单位进行查处,清查假劣“三品一械”的来源,及时通报情况。进一步加大对“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力度,重点打击未经批准注册的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保健用品、“无文号”产品等六类仿冒药品和降糖、减肥等功能的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药物违法活动,一经发现,一律依法按照生产销售假药坚决查处。进一步加大对非法收购药品的整治力度,对非法收购药品和销售非法收购药品以及无证经营药品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三是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和通过邮寄等渠道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对互联网上发布的“三品一械”信息进行监测,特别要加强发布治疗糖尿病、高血压、肾病、风湿、痛风、性功能障碍等疑难杂症信息以及销售未经审批“三品一械”的行为的重点监测。对监测发现的未经审批发布“三品一械”信息和销售“三品一械”的境内网站,责令其立即改正,并依法查处;对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境内网站,书面通报通信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关闭。对违法网站服务器设在境外的,统一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对发布违规“三品一械”信息、违规销售“三品一械”涉及的生产经营企业要责令其改正,并列入“黑名单”,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对违法发布虚假信息情节严重的涉案产品可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加强与邮政、海关密切合作,重点对利用邮政,快递渠道销售假药的制假、贩假团伙给予严厉打击。要通过监管,彻底摧毁制售假药犯罪分子利用邮政信箱和快递服务建立的假药流通渠道和销售网络,依法追究违法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加强医疗机构购入药品的监管,依法打击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专科医院通过邮购等方式从非法渠道购入药品的行为。

  
  “方案”确定的具体时间:第一阶段分3个步骤:一是2011年9月20日前集中排查摸底,对掌握的案件逐一研究查办措施、落实查办责任。二是9月20日至11月底进行集中打击整治,对排查掌握的“四黑四害”违法犯罪案件线索,逐一开展调查,对重点案件全面开展破案攻坚,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集中开展打击整治。


  最后是12月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评估、查漏补缺,组织进行交叉检查,综合评估专项行动成效,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构建基层管理合作平台,巩固重点打击整治成果。第二阶段(2012年):在认真总结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坚持不懈、深入持久开展打击整治行动,建立健全“打四黑除四害”工作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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