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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药品突发事件信息工作“在线”

  为确保食品药品突发事件能得到及时、妥善处置,保证百姓饮食用药安全,安徽省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措并举,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和24小时值班及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度,改进信息报告方式,简化中间环节,完善信息报告流程,提高信息处置工作效能,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畅通。

  
  二是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信息上报范围和内容。及时准确报告有关重要食品药品预测预警信息以及涉及敏感时间、地点和人群的突发事件信息,坚决杜绝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迟报、漏报和瞒报现象的发生。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建立药品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责任制,逐级落实,责任到人;对迟报、漏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四是严格信息报告时限要求。对餐饮服务环节较大级别以上(含较大级别)的食品安全事故和二级以上(含二级)药品、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事发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在发现或得知突发事件后1小时内向该局做出初次报告,同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其他级别的食物中毒事件和药品、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及时报告。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进行书面报告的,可先电话报告,随后再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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