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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各地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落幕”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2009年8月18日至9月2日,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省卫生厅等六厅局组成联合检查评估组,对各州、地、市人民政府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评估。检查评估分三组分别赴西宁市、海东地区、海南州、海西州、海北州、果洛州和黄南州开展检查评估工作。检查评估遵循“实事求是、标准量化、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青海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组织开展。


  对各级人民政府、各相关监管部门,药品及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全面评估考核。检查评估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法,全面了解各地开展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检查评估组深入各级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现场查看医疗机构制剂生产、药房管理、合理用药、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了解监管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虚心听取管理相对人,药品使用单位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建议。

  
  通过检查,评估组认为,各州、地、市政府高度重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题研究部署,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部门精心组织、深入宣传,加大药械市场监督检查力度,扎实推进整治工作,特别是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强化监管能力方面成效显著,确保公众用药安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各地在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形成了一些好方法,好经验,为建立完善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打下了坚实基础。近期,青海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将组织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对各州、地、市检查评估结果进行评定,并上报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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