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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开展药品零售检查活动

  为加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监管与指导,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专项检查。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增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责任意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对连锁门店管理,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解决连锁企业“连而不锁”、“挂靠经营”及“走票过票”等现象,降低药品安全风险。

  
  二是明确检查内容。此次专项检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经营状况、设施设备、人员培训、质量管理、连锁门店管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及实施药品电子监管情况。

  
  三是明确检查方式。对连锁总部实施全覆盖检查,对连锁分店按照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随机抽查中,重点对各门店药品购进、质量管理、票证管理、微机管理、销售凭证、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及与总部网络互联互通情况进行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多数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购进及配送管理规范,能认真履行总部管理职责,实行“五统一”(统一商号、统一标示、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质量)管理;连锁总部均已建立了与门店互联互通的网络平台,并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对接,及时传送药品购进及销售信息;95%以上的连锁门店实现了电脑管理和药品电子监管,并逐步与其总部进行网上互联互通;连锁总部及其门店的责任意识、信用意识及法律意识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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