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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保药店处方药“无证明”也可销售

  无需处方,上海医保药店内362种处方药可以登记销售。日前,从相关部门传来消息,沪上300多家医保定点药店内,除了精神类、激素类,抗生素等药品外,常用慢性病处方药可以在药店执业药师指导下登记销售。不过,多家药店表示,会按照规定把用药量控制在两周内。药店会加强用药咨询,一旦发现病人病情有需要会提醒其去医院就诊。

 

  几天,沪上多家医保定点药店收到上海市人保局、市医疗保险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发布的《对于本市医保定点药店对规定范围内处方药执行登记销售的通知》。通知指出,各定点药店登记销售药品仅限于上海市基本药物目录688种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和必须凭处方销售药品的名单》以外的其他处方药品。

 

  统计显示,此次可登记销售的处方药中,有202种西药,160种中成药。虽然362种处方药无需处方,但是各家医保定点药店将严格执行登记销售规定,登记内容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医保卡号、配购药品、购药日期、通讯方法或地址等,同时药店药师要签名,登记销售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目前,不少医保定点药店已经准备妥当。复美大药房开出专柜售药。童涵春药店紧急备货,并在柜台上陈列出这些药品,让市民一目了然。老百姓大药房负责人熊伟坦言,以前要求患者必须凭处方购买,很少有市民会在医院看病后,再拿着处方到药店购买处方药,这几天药店正加大处方药备货量。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流通处相关负责人透露,为了方便市民购药,从2005年开始,上海非医保定点药店已经对部分处方药放开,市民购买内分泌药、心血管药、中成药等常用慢性病药物无需凭处方,但必须登记姓名、电话、购药批次。一旦出现药品问题,可以在第一时间追溯到购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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