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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年建统筹城乡基本医保制度

  “广东新农合明年底或将退出历史舞台!”12月19日,省卫生厅农村卫生管理处处长(下简称“农卫处”)冯惠强透露,为深化我省城乡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全线合并事项,计划到2012年底,全面建立起统筹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据了解,从2012年1月1日起,潮州、肇庆、汕头、汕尾等市的新农合将正式与城镇居民医保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冯惠强表示,这也意味着,明年我省将仅剩下广州、韶关、梅州、河源、茂名五市继续实行新农合制度。“到明年底,各地新农合或将全部与城镇居民医保并轨,正式移交人社部门。”

 

  据介绍,根据我省提出的深化城乡医疗保障体制改革目标,至2012年底,广东省全面建立统筹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省、市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平台,实现医保关系顺畅转移和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县(市、区)级以上有专门医保管理服务机构。冯惠强介绍,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补偿标准也将相应调整,尽量减轻农民看病负担。

 

  “明年将进一步提高农村重大疾病居民医保水平,在新农合基金可承受范围内,扩大重大疾病救治试点的病种范围,拟将宫颈癌、乳腺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病种纳入试点。”据悉,纳入重大病救治范畴的病种,在我省的十几家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病人只需自付1成费用。

 

  “剩下的新农合报销7成,民政部门或公益金补助2成,可以在医院即时结报。”冯惠强称,重大疾病医疗保险保障项目2011年获得650万元的彩票公益金支持,共有超过200名的农村贫困先心病、白血病患儿获得救助,“明年争取让更多人受惠。”另外,在谈到明年农村卫生工作时,冯惠强表示,重点将继续完善农村医疗机构综合改革。“乡镇卫生院在今年明确公益性、由财政兜底全额供养后,其服务模式也要相应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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