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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多家县级医院“撤掉”药品加成

  昨天,卫生部副部长张茅称,目前,陕西、湖北、江苏等18个省份已正式启动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试点医院共计561家。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医药分开的实现形式。陕西省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在部分试点县试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浙江省试点县级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通过理顺价格体系完善补偿机制。


  采访人员昨天从江苏省卫生厅获悉,今年,江苏15家县级医院已经列入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采访人员了解到,今年7月份,省医改办敲定了14家综合改革试点医院。据悉,综合考虑下,又增加了一家县级医院常熟第二人民医院,这样,江苏省就有15家试点医院。采访人员了解到,南京的江宁区医院早在今年4月份就已经敲定。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为什么不选择大医院改革,而选择县级医院?南京市卫生局有关人士称,有两个考虑,首先,公立医院改革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很多大型三甲医院隶属于不同的部门,限制较多,而且内部体制较为复杂。“比如补偿,有的大型公立医院改革的话,需要政府补偿上亿元,而龙头大医院,更是达到十亿多。而且有的公立医院属省管,有的则是市管,改革操作难度较大,一旦改不好,后遗症也很多,影响也比较大。”而县级医院改革相对简单,较容易有所突破,也较容易操作。


  另一方面,把今年的医改重点放在县级医院,是因为县级公立医院是区域医疗服务的龙头,还是连接城市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纽带,无论对于解决农村以及区县居民看病就医问题,还是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都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县级医院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一个等级,医生的水平、硬件条件都好不少,如果能在县级医院将市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解决好,那么对缓解大医院看病难很有帮助。”


  近日,江苏省卫生厅已经下发了《江苏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今后江苏的县级医院改革最大的亮点就是取消药品加成。在指导意见中,并没有要求县级医院全部使用基本药物,但是规定优先配备基本药物,并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合理使用,不断提高基本药物(基层版)的配备比例和销售金额比例。


  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收入没有了一大块,怎么补偿,让医院能“活”下去?省卫生厅有关人士介绍,根据《意见》,改革要转变县级公立医院补偿渠道。探索实现“医药分开”的具体途径,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改变依赖药品销售收入维持运转的局面。

   
  不过,关于增设“药事服务费”也存在很多争论,有反对意见认为,取消药品加成后,又收取“药事服务费”,这是“变相增加患者负担”。也有专家呼吁将“药事费纳入基本医保”,不用患者自己掏钱,有望减少改革阻力。


  另外,根据《意见》规定,这一次江苏县级医院改革,还将改革完善医疗保障支付方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关于开展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674号)精神,以当地前3年(2008年至2010年)各病种医疗费用均值为病种收费参考标准,全面推进试点医院按病种收费改革。积极探索基本医疗保障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付费方式改革,及时足额支付符合医疗保障政策和协议规定的费用;充分发挥医疗保障支付方式对医院的引导、制约和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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