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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流通环节管控改革见成效

  3月30日,四川好医生药业董事长耿福能和中国医药直配商业联盟(下称直配联盟)理事长汪少华代表双方签署了一份合作框架协议。在国家三令五申整顿药品流通秩序,并连续出台文件进行规范的大背景下,该协议的具体合作方式,却反映出制药企业和药品流通企业间运作模式和经营理念上的直观改变:厂家拒绝底价代理,工商合作维护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加强。国家药品流通环节管控对药品营销和流通领域的改革推动萌芽渐现。


  在上述协议签署之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再次下发了《关于加强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和监测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药品价格管理。从2013年起,应在每年4月30日前报送上一年度的最低、最高和平均出厂价格及年销售收入和数量等《通知》还指出,地方药价主管部门审核公布中标药品(包括入围药品)在医疗机构的零售价格时,对不按规定报送出厂价格信息,或出厂价格与中标价格差距过大的,价格主管部门不公布其在医疗机构的零售价格,并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当地药品招标采购机构,建议取消其中标资格。


  这是近半年内,国家继出台流通差价率控制、药品出厂价和成本价调查以及差比价规则等文件后,针对药品流通环节管理的又一个文件。其中,取消中标资格等条款将促使出厂价调查有效推进。“不少同行目前还在观望,其实这次国家对药品流通的改革会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彻底。”汪少华说,从最早开始的“两票制”,到药品招标配送要求,再到广东“三控”试点办法被推广,很明显,国家这几年一直在寻找合适的方法和路径。


  在药品流通领域政策的控制下,厂家首先考虑的就是把出厂价维护好,绝对不会为了某个规格或者某个区域公司而影响公司的全盘策略。据记者了解,目前不少厂家的营销模式已经逐渐转变,佣金制大有可能成为发展的趋势之一,这对传统商业模式形成很大的挑战,今后商业企业的关注核心是对出厂价格的研究,尤其是直配联盟,应该发挥好团体作战的优势,在批量采购的前提下,向厂家争取更多的增值服务支持,主动维护好价格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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