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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工作全面推开

  近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此前的7月27日,广东省卫生厅在其官网上公示了《广东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2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目录》共涵盖临床常用的160个抗菌药物品种(品规)。


  广东省要求医疗机构在该《目录》范围内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进行梳理调整,并按照《2012年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严格控制抗菌药物品种、品规数量。

   
  同时,要求省内医疗机构按照《目录》要求进一步明确本机构不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权限。标注“*”的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仅限于三级医院使用。特殊情况下,其他医疗机构因个案治疗需要使用此类抗菌药物的,应当严格执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制度,由3名以上药学、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讨论后决定,做好记录并填写附件中的《广东省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会诊单》。

   
  除广东省外,7月28日,河南省卫生厅也发布通知,为配合卫生部8月1日起将实施的《办法》,河南省出台相关措施,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管,遏制抗菌药物滥用,并将全省126所二级以上医院纳入抗菌药物应用监测网。截至目前,江苏、青海、海南、河南、浙江、上海、安徽、广东、贵州、湖北等省市已公布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国内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的规范工作已经全面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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