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行业分析 > 医药“最低价中标”政策优劣不定

医药“最低价中标”政策优劣不定

  为了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看病贵”问题,招标环节设计了双信封“最低价中标”政策。在该政策下,生产成本较低的药品生产企业更具有竞争优势,更容易接受最低中标价格。但是由于该环节内在的信息不对称,作为招标方的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很难获取药品生产企业生产成本的真实信息。


  一方面,“最低价中标”政策会提高质量层次偏低企业的竞争力,对质量层次偏高企业的投标积极性产生负向激励。根据笔者对安徽和山东两省中标结果的测算,中信部排名400名以后企业中标品规分别占60.45%、54.31%。在乡镇医疗机构调查中,医疗机构也反映品牌药短缺,影响老百姓临床用药。


  另一方面,“最低价中标”政策可能会导致部分药品生产企业通过改变原料、不按药品生产质量规范生产基本药物情况的出现,导致基本药物质量堪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政府保持中标价格不变,采取严厉措施监管生产企业的行为,则会出现生产企业弃标或供药不及时的现象。


  可见,“最低价中标”政策的初衷是好的,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也确实降低了基本药物价格;但是长期来看,是否真的能够降低患者的就医负担,还需要观察。另外,该政策对质量层次偏高医疗机构的负向激励,可能会使基本药物沦为低端药品,使基层老百姓不能及时获得质量较好的基本药物,从而最终影响整个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的总目标。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