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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药监局加强保健品的整治工作

  山东省为重点解决生产流通环节存在保健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和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虚假宣传等实际问题,进一步规范保健品的整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SFDA有关指示和要求,山东省药监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定阶段工作方案,完善保健品的整治工作措施。

   
  本次生产经营企业的产品包括:声称具有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改善睡眠4类功能的易出现违法添加的保健品;宣称具有美白、染发、祛斑、祛痘/抗粉刺4类易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的化妆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中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的保健食品、化妆品。整治范围包括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重点整治生产经营管理薄弱企业、委托生产企业、批发市场等。围绕以上保健品的整治内容,山东省药监局主要组织开展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1.调查摸底,掌握整治产品生产经营现状。山东省药监局组织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对辖区内易出现违法添加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结合山东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信息系统数据信息,全省共排查出具有潜在性安全风险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98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3590家、化妆品生产企业22家、化妆品经营企业1728家,为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和组织抽验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2.结合日常监督,开展保健品的整治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检查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验工作。重点加强对生产经营管理薄弱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历次检查中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生产企业及批发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保健品的整治;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完善和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各项质量安全制度;完善生产企业原料采购管理制度与措施;严格遵循批准配方和工艺组织生产;规范产品标签说明书内容;建立健全保健品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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