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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用辅料全程监管 优势企业或脱颖而出

  8月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的《加强药用辅料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规定》是近年来国家局在药用辅料监管方面出台的最详细、最全面、最具体、最系统的文件,对保证药用辅料安全的针对性强,且具有可操作性。


  《规定》明确了责任主体,对使用药用辅料的制剂企业,必须从源头上控制,要求责任主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与药用辅料供应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定期对供应商审计,严把“进口”关,对药用辅料生产企业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即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必须对自己的上游供应商定期审计,以此来保证自己的产品质量并对此负责。


  《规定》还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了要求,即按照分类监管的原则,对药用辅料进行全程监管,《规定》实施后,将大幅提高中国药典的药用辅料收载量和标准水平,这对药用辅料生产企业既是很好的机遇,也是很大的挑战,优势企业必将脱颖而出,有利于企业做大做强。


  药用辅料行业自律水平、质量水平、责任意识的提高都将产生积极作用,药用辅料的监管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不可能在一朝一夕之间完成。可以选择条件成熟的小门类品种推进药用辅料GMP的实施,国家药典也可以多收录?及药品安全性的药用辅料的标准,这对于促进药用辅料行业的进步和发展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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