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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医疗机构若干政策支持民办非营利医院

  近日,鼓励社会办医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若干政策》(又称“京十八条”)正式公布,提出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同时社会资本还将参与公立医院的改制重组。


  对于医疗资源分配较短缺、薄弱的类型和地区,办非营利医院将获得政府支持。“京十八条”提出,社会资本举办康复、护理、中医和民族医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或在医疗资源薄弱地区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按规定申请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


  目前,北京非营利医疗机构多由政府举办,“私立医院”通常是高端医院的代名词。在北京社会资本开办的3000余家医疗机构中,非营利性只有600多家。北京医改部门称,这种非营利医疗机构大体分为两种,一是单纯慈善公益性医院,作为回报社会的一个公益性平台;另外是企业办医院,将医疗机构作为企业产业链中的环节,本身不营利,但支撑整个产业链发展。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室主任朱恒鹏提出,政府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疗机构应该同时尊重其经济效益,只要服务质量不弱于公立医院,收费水平可以被患者所接受,不必太“纠结”是否营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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