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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医药分开改革门诊费用环比降幅2.1%

  今年7月1日,深圳市67家公立医院、569家社康中心全面取消药品加成费用,成为全国第一个取消所有公立医院的所有药品加成的大城市。总体上,医药分开改革实现了公立医院合理收入不减少,市民普遍得实惠的目标,遏制过度医疗的作用逐步显现。医药分开改革对倒逼医药市场规范经营管理秩序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医药分开改革两月来,全市公立医院每门诊人次费用195.9元,环比(7、8月均值与6月相比,下同)降幅2.1%;同比(与去年同期相比)降幅4.3%;其中每门诊人次药品费用74.3元,环比降幅13.0%,同比降幅11.2%。全市社康中心每门诊人次费用56.0元,环比降幅4.4%,同比降幅4.9%;其中药费26.4元,环比降幅16.7%,同比降幅21%。


  公立医院和社康中心的药费下降,符合改革预期。改革后,对于用药量小、检查项目多的非深圳医保病人,单次看病费用会有所增加;用药量大、检查项目少的非深圳医保病人,单次看病费用会有所减少,比如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人。但是,大部分市民一生看病会有多次,总体上来讲是平衡的。


  医药分开改革后,对有深圳医保的就医人群,个人自付费用减轻了。因为医保由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两部分组成,原来的门诊药品加成从个人账户支付,转变成诊查费后,诊查费提高部分直接从医保统筹账户支付,实际上相当于每诊疗人次个人账户支付费用减少了12元。按2011年统计口径,一年可直接减轻参保人自付费用2.09亿元。


  对于没有深圳医保的人群,他们大部分在内地都有医保关系,诊查费提高部分也可以按规定报销。这是取消药品加成制度的最主要目标。今年7-8月份,公立医院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下降到13.7%(卫生部要求不超过20%,我市2011年11月为20.43%);门诊静脉输液病人比例下降到8.8%(2011年8月10.9%);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药占比”)为32.5%,环比下降4.1个百分点,同比下降4.4个百分点。


  这些数据充分说明,医药分开改革有效切断公立医院与药品生产经营链条之间的利益纽带,医院严控高价药、“大处方”的积极性提高,对规范临床用药行为起到了很好的正面引导作用。遏制过度用药,不仅有利于消除群众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也有利于促进市民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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