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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药监局开展行政执法回访活动

  为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建设,了解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情况,增进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沟通与理解,江苏省徐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始终坚持开展行政执法回访活动。


  一是明确行政执法回访对象,做到有所侧重。以新开办食品药品企业和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作为回访重点,以被处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作为回访对象。通过回访活动,使执法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在执法者与被执法者之间架起互相交流、沟通的桥梁。


  二是明确行政执法回访内容,做到监督有效。制作《行政执法反馈表》,以行政相对人对执法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是否满意,行政检查、许可及处罚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存在不廉洁行为,对执法工作有何意见和建议等作为回访的主要内容,促进执法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依法行政、廉洁高效。


  三是不拘行政执法回访形式,注重回访效果。主要采取信函回访、上门走访、电话沟通、集体座谈等形式,近年来,每年回访在60人次以上。


  四是总结行政执法回访结果,积极整改提高。仔细倾听受访人的心声,对受访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分析原因,积极整改,并将落实情况函告行政相对人,切实解决问题。


  通过行政执法回访活动,有利于监督制约工作人员依法廉洁行政,有利于更全面地了解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状况,有利于掌握行政相对人的动态,及时化解矛盾,有利于及时发现整改问题,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利益,有利于集思广益、创新工作方法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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