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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发挥协查机制提高药品案件查办水平

  2012年以来,云南省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多项举措强化案件协查机制,做到件件有落实,案案有回复,有力打击了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提高了药品监管质量与效率,案件协查质效得到明显提高。其主要做法:


  协查机制一是整理制假药品信息。收集全市可能涉及假药品种信息,圈定辖区重点假药品种,通过省局转办以及外省、市的协查函,先后筛选出近10种易造假的可疑品种,确保假药监控更有针对性和方向性。


  协查机制二是强化协查意识。按照受托协查地很可能是案发地的规律,把案件协查信息作为新的案件线索,在协查中保持高度敏锐性,对协查案件深入分析,进行延伸检查,不断深挖案源线索。


  协查机制三是落实协查责任。专人负责案件协查工作,并把协查案件查办时效和质量纳入岗位绩效考核,使每一起协查案件都能够查深查透。认真做好稽查案件协查回复工作。所有稽查案件协查结论,如实反映协查工作情况,及时回复,确保协查单位办案工作顺利进行。


  协查机制四是不断完善工作流程。在协查中,总结工作经验,研究改进工作流程,促进协查工作高效开展。


  通过有的放矢的监管,变被动接受举报线索为主动出击的协查机制,有效发现违法行为,大大提高了监督检查的工作效率,药品市场秩序得到了有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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