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政策法规 > 安徽开展药品质量监督检查保障用药安全

安徽开展药品质量监督检查保障用药安全

  近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全省12家省直管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检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强化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意识,保障全省人民安全用药。


  检查中,检查组首先介绍了开展此次药品质量监督检查的背景和依据,认真听取了院方有关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情况,药品购进、验收、养护、调配及使用等环节质量管理的情况介绍,实地查看了药库、门诊药房及病区药房,仔细查阅了各项药品管理制度、供货方资质、药品从业人员体检及专业培训、继续教育等相关软件资料,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口头和书面反馈。


  各医疗机构纷纷表示,要认真梳理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落实整改,自觉规范药品管理行为,不断提高药品质量管理水平。


  《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出台以来,安徽省局高度重视,结合实际,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分清职责,明确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直管的医疗机构,市、县及区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的层级监督检查负责制,并要求在2013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对全省所有持证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目前,各地对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正在积极有序的推进中。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