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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药监局出新规定保障医疗器械市场安全

  为加强福建省医疗器械监管,保障年末医疗器械市场安全,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近日出台《医疗器械非法人经营企业资格认可审查规定》。


  医疗器械非法人经营企业资格认可审查规定》适用于二、三类医疗器械非法人经营企业新开办、许可证换发或许可事项变更的资格认可及日常监督检查。医疗器械非法人企业包括兼营医疗器械的零售药店、眼镜经营企业、专卖店、医疗器械商店等。《医疗器械非法人经营企业资格认可审查规定》要求非法人经营机构不得经营第三类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介入器材和体外诊断试剂。


  医疗器械非法人经营企业资格认可审查规定》还就申请《许可证》的机构和人员、经营场所与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三方面作了详细要求。


  《医疗器械非法人经营企业资格认可审查规定》还详细介绍了申办《许可证》的程序和全部所需材料,对各环节办理时限做了规定,要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公示审批过程和审批结果,尽可能缩短企业申办流程,减少企业申办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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