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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效果显著

  为进一步巩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规范全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江苏省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2012年8月份开始,持续3个月在全市范围开展中小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中小医疗机构未建立药品管理制度;药品、医疗器械购进渠道不清,未按规定记录;以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使用;非法配制、使用医疗机构制剂;销售、使用假劣药品等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从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的情况看,全市大部分中小医疗机构能够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在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使用等各环节的管理是规范的,有专人定岗定位负责药品、库房的管理;药品的购进、养护记录完整。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有的医疗机构药品购进票据不全,药品验收记录流于形式等,对存在问题的,稽查部门均已当场责令改正,对个别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


  今后,南京市局将进一步深化医疗机构药械日常监管,对问题医疗机构加强重点跟踪督查,强化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不断提高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保障百姓用药用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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