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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措施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据悉,1月7日,2013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在京召开,陈竺在会议上指出今年重点抓五项综合改革。2013年,卫生部将继续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为卫生部门的中心任务,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抓住关键问题,完善政策措施,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改革效果。


  第一,在医疗改革中,调整服务结构,提高整体效能。控制大型公立医院单体规模扩张,为民营医疗机构留出发展空间,力争到2015年实现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占比20%以上的目标。要探索通过医疗服务联合体等形式,推进医院与社区一体化、县乡和乡村一体化,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及性。


  第二,在医保改革中,加快推进支付制度改革。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制费用,引导患者到基层首诊和分级就诊,鼓励患者首选门诊治疗,降低治疗成本;尽快实现支付方式改革全覆盖,逐步对统筹区域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所有病种全面实行支付方式改革;统筹兼顾多方利益,在推行总额控费改革中,采取“总额控制、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办法;把预防保健、疾病筛查、老年护理和康复等服务纳入保障范围;加强精细化管理,强化质量监管。


  第三,在医药改革中,大力推进和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通过集团购买、增强谈判能力降低流通领域的“水分”。探索由公立医院管理部门代表辖区内所有公立医院在省级集中采购工作的基础上,与药械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带量采购,量价挂钩,最大限度降低药品价格。


  第四,全面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遏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快速上升的势头。制定公共政策、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时,必须进行健康预评估;将创建健康城镇的核心指标纳入卫生城镇创建与考核的内容;推进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将健康教育工作有效融入预防、医疗、康复等所有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针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突出公共卫生问题提供高质量的早期干预。


  第五,积极稳妥地推进卫生监管体制改革。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公众利益的代表,要对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分所有制性质、隶属关系、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等依法依规管理,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保证医疗卫生事业健康稳定地发展,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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