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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四项药械监管措施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福建省漳浦县局针对日常药械监管薄弱环节打好药品监管“组合拳”,四项药械监管措施,有效规范药品市场经营秩序。

 

  药械监管措施一:是开展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复方甘草片等药品的经营情况检查,防止此类药物从药用渠道流失、被滥用或提取制毒,逐步完善对该类药品的流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药械监管措施二:开展物流药品运输储存、网购药品专项整治,对辖区物流公司药品运输及储存、网购药品行为进行全面规范,尽快消除和解决物流公司储运药品、网购药品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假劣药品从这一渠道流入市场。


  药械监管措施三:严格规范GSP认证,严格市场准入。严格按照GSP认证检查标准对85家已通过认证的药品零售企业执行现场检查,14家单位因设施设备不到位、养护不到位、存在过期药品等问题,不予通过,严厉地打击药品流通领域不按GSP标准经营和管理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的药品流通秩序。


  药械监管措施四:药品抽验全覆盖,深入辖区各乡镇,共抽样136批次(其中中药饮片20批次),同时单独快检抽样300批次,送市所检验,抽样任务完成率100%,将突出基本药物监管重点,继续实施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验,同时对省局药品质量公告进行详细核查,确保基本药物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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