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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设药品安全示范县保障药品安全

  日前,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政府印发《海盐县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明确了“六大目标”,积极争创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以此来进一步巩固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成果,全面深化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活动,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药品监管和供应保障体系,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一是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加强政府对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实现药品安全工作列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政府考核内容,各级各相关部门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明确,并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同时,建立完善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确保经费保障到位,考评制度健全。


  二是基层药品市场秩序更加规范、环境更加净化。强化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严厉打击涉药违法行为,确保辖区内无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无制售假药行为,无违法药品广告发布,无药品安全事件发生,不断提高群众对药品市场秩序满意度。


  三是建立科学有效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体系以及药害事件应急处理网络和机制。在全县涉药单位开展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培训,加强全县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和高效处置能力。同时,积极广泛地开展药物预警相关宣传贯彻。


  四是群众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和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注重不同人群的实际宣传效果,广泛开展科学合理用药宣传,让广大群众能初步掌握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等基本常识,了解滥用药物的危害性,懂得从合法渠道购买药品。


  五是创新药品安全监管手段,建立较为健全的药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在全县范围全面实施药品监管数据库管理,实现辖区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电子监管全覆盖,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六是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建设药品安全示范县。建立健全信息畅通、反应灵敏、处置及时、政府与社会互动的药品基层监管网络体系,全县实现药品监管网行政村(社区)的全覆盖;同时,建立健全源头可控、配送规范、运行有序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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