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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深化医改推进公共卫生事件监测

  在近日发布的《2013年卫生工作要点》中,为探索基层卫生应急管理模式,继续推进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在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及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


  贯彻《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推进卫生应急一案三制建设。完善各级卫生应急指挥框架,开展卫生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制订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制度》等制度,修订《突发急性传染病预防控制战略》,制订《卫生部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


  启动国家级区域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相关工作。做好鼠疫、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各类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准备和处置以及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


  制订疾控机构管理规定和岗位设置管理意见,全面实施绩效考核。开展疾控体系建设10年评价工作。落实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实施“五扩大、六加强”各项措施,指导社会力量参与防治工作。推进结核病新型防治服务体系建设,以地市为单位耐多药肺结核规范化诊治覆盖率达到30%,新涂阳肺结核患者的治愈率保持在85%以上。


  制订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规划和标准。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妇女常见病筛查管理。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制订早产干预指南和规范。继续实施“降消”项目,做好儿童健康综合干预重点联系点工作。探索流动人口孕产期保健服务模式。


  推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工作,规范国家和省级风险评估工作,在全国1/4以上的市县级推广风险评估工作。启动卫生部卫生应急指挥决策平台二期建设,初步实现20个以上省份与卫生部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互联互通。制订各级各类卫生应急储备目录,完善物资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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