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政策法规 > 新疆药企实施新修订药品GMP获政策支持

新疆药企实施新修订药品GMP获政策支持

  为了讨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生产企业实施新修订药品GMP相关政策支持等问题,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3年1月25日召开联席会议。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卫生厅、国税局、地税局、金融办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领导和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实施新修订药品GMP对全面提升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促进全区医药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全区医药产业基础还相对薄弱的情况下,药品生产企业实施新修订药品GMP存在许多困难,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该为药品生产企业提供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以确保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目标如期实现,提高药品生产质量,促进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服务理念、规范理念、提高理念和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做好相关工作,积极为全区药品生产企业实施新修订GMP项目改造提供政策、资金支持,为全面提升医药经济发展水平,促进自治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积极的贡献。


  会上,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首先介绍了全区药品生产企业实施新修订药品GMP工作基本情况,反映了企业面临的资金短缺、改造时间紧迫等困难和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建议。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卫生厅、国税局、地税局、金融办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围绕为全区药品生产企业实施新修订药品GMP项目改造提供政策支持发表了意见,表示全力支持药品生产企业实施新修订药品GMP。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