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政策法规 > 云南加强医疗药品广告监管净化药品市场

云南加强医疗药品广告监管净化药品市场

  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云南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切实加强对医疗药品广告的监管。


  通知强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健全医疗药品广告监管长效机制,依托虚假违法广告整治联席会议平台,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重点整治夸大治疗功效的违法医疗药品广告和利用标签、说明书宣传消毒产品治疗功效或扩大适应范围的违法行为。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教育管理,医疗机构不得利用内部场所开展虚假医疗药品广告宣传活动,医务人员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虚假医疗药品广告宣传活动。


  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及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医疗药品广告监测制度,加大对虚假违法医疗药品广告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加强农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地区个体诊所和零售药店医疗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


  对发布虚假广告的医疗机构要记录不良执业积分,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严重违法医疗药品广告药品要采取限期整改或暂停销售的严厉措施,对涉及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将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对涉及的企业和产品予以曝光。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