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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启动示范药店评选促进行业发展

  近期,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正式启动第一批60家示范药店评选活动,以此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提升药品零售企业管理水平,确保全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通过评选活动,树立全省药品零售业标杆和引领示范作用,促进药品零售业健康发展,塑造药品零售企业崭新形象。


  此次评选主要是全省2800多家药品零售药店中证照齐全、规范运作且通过GSP认证的药品零售企业(含零售连锁企业各门店),实行分级管理试点的地区,原则上要求是三级以上(含三级)的零售企业。主要从药品质量、经营管理、设施设备、店面管理、药品宣传、服务质量等10个方面进行评选。


  此次评选,以评促建,将评选活动与日常监管密切结合起来,先由各市县局根据自愿报名情况,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实际推荐出各地候选店120家,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再由省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核和重要岗位人员考试,并由公众网络媒体投票评选,然后由省局评选领导组根据专家评选、重要岗位人员考试以及公众投票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最终确定全省第一批示范药店60家。


  示范药店称号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2年,对发生违法违规经营假劣药品行为,发生较大药品安全责任事故的,被舆论曝光有违法行为或有群众投诉举报经检查情况属实的,将取消其示范药店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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