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营销 > 谁是联盟的真正推手

谁是联盟的真正推手

  在一篇文章中认为,政府和政策一直是当代中国医药市场演进的隐性决定力量。就医药商业联盟运动而言,政府这只“有形之手”,很多时候是非常直接和强有力的。

  

  2001年11月,在河南省人民政府的支持下,郑州医药有限公司与河南羚锐制药、天方药业、辅仁药业、河南金犁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结成多元联盟,共同斥资1.6亿元,组建河南国信医药集团,目标是构建“大批发、大配送、大代理、大连锁”的大商业体系。虽然我们现在不清楚这家多元联盟的商业公司是否实现了当初的构想,但我们深知,包括国信集团在内、由政府直接参与推动的各种联盟(更多是资本层面的并购和重组),联盟之初的效力立竿见影,但结果往往与初衷相去甚远。

  当然,也有获得成功的案例。

  安徽太和县的医药批发市场,在2003年上海华源入主之前,个体经营色彩十分浓厚,假劣药事件难以杜绝,行业内外对此争议颇多。但由于医药批发已成为整个太和县的支柱产业,当地政府在落实政策监管和推进商业联盟方面一直在做很大的努力:一是支持当地医药商业的强人王军跃出前台主持太和县医药公司工作(1992年至今);二是在将医药批发体系中的个体行为规范为组织和企业行为的过程中,提供了坚强的政府保障??这项幕后推手工程,就联盟的角度看,就是因为有当地政府这一隐性盟主的存在,太和县众多的个体批发商才有可能走到一起并联合起来,形成独特的医药流通“太和模式”(这一模式在形成过程中启发和酝酿了我国“快批”业态的雏形,同时也成为我国批发超市业态的一个样本)。

  政府这只“有形之手”还直接伸向医药流通的具体环节(如药品招投标配送),对近年来商业批发公司层级分销体系(联盟)的形成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在上海、北京等地,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指定和优选全市药品配送商的同时,也放权给区(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或规定区县二级配送商,从而在一段时期内形成了事实上的层级分销配送的商业联盟??尽管随着新医改的深化和推进,这一商业联盟体系是否合理的争论还在继续,但我们也确乎看到了政府主导下“大型国有商业作为一级配送商、中小型民营商业作为二级配送商”的政策联盟体。

  在广东,为应对政府主导下的“挂网招标”和“两票制”,2006年10月和11月,以广东地市(县)近30家二级批发商为主体的“广东医药联合体”和“广东医药商会商业联盟大会”分别登台亮相。虽然我们可以很容易地将此视为“中国市场经济最发达地区的民营小商业应对政府政策之举”,但隐身其后的强大政府政策的反推力,还是能明显感觉到的。

  政府的力量,或者说借助政府的力量,一些半官方半民间的医药协会、学会、商会等组织机构、社团,也通过自身的平台诉求和影响力,试图在延续政府的政策意愿和表达商业企业的利益之间找到平衡。

  2006年11月,以“四川省医药物流商会工商恳谈会”(西部医药为盟主)对垒科伦医贸为盟主的“四川医药协作联盟”,表明该类组织介入商业活动已有相当的深度。

  2007年5月,北京医药股份、国控北京公司等6家企业,共同倡议成立北京医药行业协会医药商业分会,在“自律、维护、交流、合作”宗旨下,致力于商业公司的维权、自律,以及商业领域的“价格维护”。事实上,在此之前,上海、四川、江苏、浙江、河南等地的医药商会(包括各地市众多的商会),亦成为当地医药商业公司的召集人或组织形式,为当地医药商业公司某方面或多方面的合作、联盟等提供了很好的平台。

  2008年12月,第60届全国药品交易会上,北京医药行业协会与四川医药行业协会宣布达成伙伴关系,拟将北京医药企业产品通过四川医药行业协会对其所属商业会员单位的协调进入四川市场,同时四川丰富的中药材,也可通过北京医药行业协会的协调进入北京医药流通市场。

  可以预计的是,类似医药行业协会、商会或其他社团组织,通过其半官方半民间的有利身份和灵活的组织形式,将在更大范围和多种层面上进行包括医药商业批发在内的再次联盟、交叉联盟甚至是跨地区跨行业联盟。笔者以为,这必将推动我国医药商业多元联盟、动态联盟运动的深化。

  然而,如何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2007]36号)中“坚持市场化方向、坚持统筹协调、坚持依法监管”的总体要求,解决目前医药行业协会中普遍存在的运行机制、自律、人员素质、资金等问题,各类协会、学会、商会在介入甚至组建商业联盟体时,仍需在平衡政府与市场、公益与商业、自律与他律等多方面的关系上加大探索和创新的力度。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