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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分类摆放,你做到了吗

  时下,非处方药需带有OTC标识的规范实施已有近十年历史,多数厂家的药品都能按此规范办理。因此,多数药店在药品分类摆放时,多把最小包装带有OTC标识的药品放入非处方药区,区域标识为OTC。除此之外就是处方药区,区域标识为Rx。另外还有非药品区和医疗器械区。

  就药店来说,要严格执行药品分类管理,首先要做到药品分类摆放。一般来讲,药店要时时做到非处方药区只能摆放带有OTC标识的非处方药,没有OTC标识的药品都应摆在处方药区。并时时做到分类摆放,不串区不串货位才行。

  笔者最近随公司质管部,检查所属门店的药品分类管理时,发现情况不容乐观。多数门店都存在药品分类摆放“串货”现象,即把带有OTC标识的药品摆放在处方药区里。究其原因,一是同一药品,因生产厂家不同,就有带OTC标识及不带OTC标识的现象。二是就算是同一厂家同一产品,因为在OTC品种报批之前,最小包装是不能标示OTC标识的,因此,由于进货渠道及时间差等原因,在一定的时段内,就会有同一厂家同一产品出现OTC标识时有时无的现象。

  大多数药店都是把责任区按人头分配,由此可见,营业员作为药品分类摆放的责任人,要养成时时理货的好习惯。一有销售闲暇时间,就要一个一个品种地查看,要习惯成自然才行。特别是OTC柜台,不仅要清查不带OTC标识的药品,还要清查混在其中冒充药品的非药品。比如复方黄松洗液,160毫升包装的,就是非处方药并带有OTC标识,而大于这个容量的包装则是非药品。

  由此可见,OTC柜台的责任人不但要严查标识,还要警惕冒充非处方药的非药品。再者,处方药区的责任人一定要严防标有“OTC”的药品,进驻“Rx”区域。这是规范,也是纪律,一点也马虎不得,药店的质量管理员和店长也要尽职尽责地检查监督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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