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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洁代理经销模式

  前段时间发生在新疆的“糖脂宁胶囊”事件,虽然在各地卫生、药监、公安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事态很快得到了有效控制,主要犯罪嫌疑人也被抓捕归案,但事件暴露的问题,留给业界的思考是沉痛而深刻的。

  假药“糖脂宁胶囊”,造假窝点在北方,但销售地点远在西部,从生产到销售全程造假,却能伪装得天衣无缝,骗取了患者的信任。制假售假者靠的是什么?失去良知的逐利心理固然是首要动因,但更为关键的是不法分子身披生产企业总经销的“外衣”,利用厂家经销商的身份,堂而皇之地销售自己制造的假药,这种胆大妄为的不法行径令人震惊,也暴露出目前被企业所广泛采用的“药品代理经销模式”的一些漏洞和盲区。

  从行业规范的角度看,药品流通中的代理经销行为究竟该由谁来负责,又该如何加强监管?笔者认为,应着力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首先要成立管理机构,完善制度法规。由相关监管部门联合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负责对药品经销代理从业人员进行管理。同时制订诸如“药品代理经销行为准则”等规章,进一步完善与《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相配套的制度规范,明确职能、准入标准、规范要求、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将药品代理经销纳入法制管理范畴。

  其次是实行准入认证,严格持证上岗。药品代理经销从业人员在药品流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是连接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的桥梁,需要从业者具备医药专业知识和营销网络资源,以充分发挥药品推介、市场拓展和信息反馈的职能作用。为此,相关部门要做好药品代理经销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资格认定等工作。与此同时,生产企业也不能置之度外,必须定期对经销商的资质做严格的审核。

  再次,加强培训教育,促进行业自律。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或行业协会,要对药品代理经销从业人员定期进行政策、法律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水平,纯洁药品代理经销人员队伍;积极引入激励竞争机制,优胜劣汰,促进行业自律,推动诚信体系建设。

  最后,还要建立个人档案,实行网络管理。实行药品代理经销人员备案制度,建立个人信息档案。通过创建药品经销人员网络管理系统,将从业人员个人日常行为记录载入网络,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与监督。在药品营销活动中有违规行为的企业或个人,要列入黑名单,进行网上公示,为药品生产企业优选代理经销人员提供有益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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