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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四举措鼓励非政府办医疗机构发展

  到2015年,山东省要求非政府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力争达到全省总量的20%左右。为了达到这一目标,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山东省卫生厅出台四项举措。


  这4项举措是:一是调整和新增医疗机构优先考虑社会资本,设立或指定专门服务机构,为社会办医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主动寻求有实力的社会资本,建设有规模、有质量、有品牌的非政府办医疗机构。


  二是支持医疗机构间的专业技术人才流动。在确保医疗服务质量的前提下,鼓励、支持政府办医疗机构执业医师选择非政府办医疗机构进行多点执业。


  三是保障非政府办医疗机构享有公平待遇。在安排医院评审、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等重点工作时,将非政府办医疗机构一并纳入。


  四是强化对非政府办医疗机构的指导。指导非政府办医疗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制剂使用监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自律,强化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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