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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深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管

  近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关于印发2010年甘肃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工作的指导。《通知》明确:

 

  日常监管要着力巩固整顿规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成果,推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巡查监管制度,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完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信用评价体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全面提升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水平和监管水平。

 

  日常监管重点:

 

  一要强化《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的宣传贯彻,指导帮促企业按照《规范》及相关实施细则、标准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健全和完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

 

  二要继续强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重点加强对生产植入性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产品质量抽验不合格、擅自变更、降低生产条件、改变生产环境、生产工艺、缩减合并生产程序、改变产品标准以及擅自更改包装标识、说明书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以及停产一年以上重新组织生产企业的监管,对《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外科植入物生产实施细则》等质量管理规定执行情况,以及原材料购进、过程管理、不良事件监测等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检查。

 

  三要继续加强无菌医疗器械、植入性高风险医疗器械的质量监控,强化对相关产品原辅材料购进和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工艺用水制备、末道清洗、灭菌等关键工序、特殊过程的验证和确认。

 

  四要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加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宣贯、指导的力度,督促企业健全和完善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的管理制度和机制。

 

  五要积极探索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长效监管机制,认真总结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实践经验,健全和完善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制度,探索质量信用评定与生产企业市场退出机制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市、州局要积极探索把风险管理的理念运用于日常监管工作中,统筹规划对相关企业实施检查的频次、内容等,做到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产品质量风险的可知、可控,努力提高日常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要探索建立医疗器械生产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充分运用各种信息平台,加强各地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充分利用有限的监管资源,着力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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