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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药店限售“含麻”感冒药

  为强化特殊药品经营管理,昆明市药监局与全市100多家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签订了承诺书。按规定,消费者在药店购买含有麻黄碱类成分的常用感冒药、止咳平喘药等,一次不能超过5个最小包装。

 

  同时,市药监局与全市100多家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签订了《特殊药品安全管理承诺书》,并作为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昆明市内一心堂、健之佳等多家药店,发现含有麻黄碱类成分的新康泰克、白加黑等常用感冒药、止咳平喘药一直在限量销售。在健之佳白马连锁店,当买者拿着8盒12片装的白加黑结账时,被药店工作人员阻止,该工作人员说,此类药品每人每次最多只能买2盒。

一心堂西华路分店的工作人员则表示,顾客一般都是选择12片装的药品,一次最多买2盒,而对含有麻黄碱类成分的常用感冒药、止咳平喘药,药店都有规定,每位顾客一次性购买不能超过5个最小包装。

 

  据介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属于特殊管理药品。近几年来,昆明市在监管部门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没有发生源头在昆明的药品安全事件,但是随着特殊药品的变化和社会的发展,省外发现有犯罪分子非法骗购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用于制造毒品,显现出特殊药品经营企业任然存在薄弱环节。

 

  为强化特殊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安全意识,促进管理责任制落实,巩固提高管理水平,市药监局要求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要进行法人与质量管理、经营销售、仓储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层层分解签订内部安全管理承诺书,从而把特药安全管理的触角有效延伸到经营、使用、仓储、运输等各个环节,使单位内部形成职责明确、责任清晰、奖罚分明的特药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落实网络监控系统运行,购销资质核实、送货运输交接、销售流向追踪等要求;零售企业严格按要求销售二类精神药品,不能超范围经营。医疗机构严格按要求对特殊药品存储管理、临床应用、结算核对等12个方面。承诺书每年签订一次,并要求各单位每年开展一次对照自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我们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市药监局副局长张云海说,对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无保障的企业和医疗单位,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对问题严重的,依法取消其生产、经营、使用资格;对有证据证明可能流入非法渠道的,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并通报公安机关;彻底排除安全隐患。

 

  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是老百姓去药店购买的的常用药品,在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感冒、咳嗽、哮喘等常见疾病。这类药品中麻黄碱的含量很少,一般不会造成患者成瘾,但是也不能过多服用,过量后会出现药物性赖和高血压等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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