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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规定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或可免费药疗

  昨日,深圳卫生局公布的《深圳市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透露:深圳将以区为单位,登记辖区户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各区从登记患者中筛选出具有危险行为(即肇事肇祸)倾向的患者进行随访,对随访具有危险行为倾向的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提供精神疾病主要药物治疗。
   近年来,精神病人制造的杀人伤人案件时有所见,在深圳去年10月造成三死三伤的“东门血案”的被告就坚持称自己有精神病。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系无行为能力人,因此无须承担刑事责任。警方也对这些特殊“嫌犯”毫无办法。

  根据卫生部的有关要求,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深圳卫生局今年将在宝安区、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龙岗区五个区组织实施《方案》,2010年覆盖全市范围。


  每月随访危险倾向精神病患者


  《方案》首先要求各区登记、评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由各区慢病院精神科医生对患者进行疾病诊断复核及危险性评估,建立档案资料,并录入《全国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然后各区从登记的患者中筛选出具有危险行为(即肇事肇祸)倾向的患者进行随访,在精神科医生的指导下,由经过培训的社区精防医生(个案管理员)对患者进行随访,做好随访记录。

  随访要求每月不少于一次。对随访具有危险行为倾向的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提供精神疾病主要药物治疗,根据病情需要做好相关化验和心电图检查,确保医疗安全。每月组织发药一次。
  《方案》指出,对发生急性肇事肇祸行为的精神病,精神科专业人员应与社区工作站、民警等相关部门协同做好现场应急处理,根据病情需要联系紧急住院治疗,减少患者给社会、他人和自身造成的严重损害。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有200多例


  社康中心和街道在《方案》中将承担重要任务,前者要设立个案管理员,提供社区精神病人线索并联系就医;对经诊断评估有危险行为倾向的病人定期随访,填写随访记录;对纳入免费药物治疗的贫困患者,在精神科医生的指导下,定期监测病情变化,观察并及时处理药物可能发生的副反应;按要求完成工作报表。
  而街道办、社区工作站要协助登记、上报辖区重性精神病人;协助开展重性精神病人的危险性行为评估、随访管理及应急处理;协助办理贫困精神病人免费服药、住院治疗,对符合项目资助条件者提供证明材料。
  根据卫生部门估计,深圳目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200例以上,最迟9月份要完成这些患者筛查和诊断复核、危险性评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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