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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启动

  太原理工大学昨日举行省城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仪式。即日起到9月底,太原市将为省城各高校的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办理参保登记,10月1日起,今年登记参保的学生便可享受到医保待遇。

 

  从上世纪50年代起,公办普通高校学生一直实行公费医疗,近年来,随着教育体制改革步伐加快,高校扩大招生,民办高校增多,大学生公费医疗制度问题日益突出,主要表现为:公费医疗范围窄,民办高校学生不能享受。此外,公办高校学生公费医疗经费难以保证,大学生主要限定在本校医疗机构就诊,难以享受社会医疗服务资源。为此,国家决定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

 

  我市规定,辖区内各级各类高等院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实行属地管理。参保大学生缴费标准比照城镇居民中的中小学生执行,无论是公办高校、还是民办高校,具体缴费标准均为:每人每年120元,学生个人负担40元,其余费用由政府补助。符合低保标准的个人负担20元,重度残疾者个人不负担。

 

  全市共涉及51所高校30余万名学生,各校将统一为他们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其中,参保登记以学籍为主,这意味着,在外地分校的大学生也可在当地参保。参保后,大学生可在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首诊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一所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首诊定点医院,在一个医疗年度(1月至12月)内不得变更。

 

  其中,转诊定点医院、专科定点医院和高校卫生所不能作为首诊定点医院。目前,全市共确定了50个定点医疗机构,包括28个首诊定点医疗机构、7个转诊定点医疗机构、9个专科定点医疗机构、6个高校卫生所。大学生从参保的第一个医疗年度起,就可以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参保大学生的门诊费暂定为每学年20元。大学生在门诊就医时应在首诊定点医院或被确定的高校卫生所进行,具体的门诊统筹办法将另外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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